诊前须知
以下说明如有变动,以校医院管理规定为准。
1、公费医疗需要带医疗卡
入学体检合格后(一般开学后三个月内),统招的本科生、研究生均发给医疗卡,贴上本人一寸照片加盖校医院公章,就诊时必须带上医疗卡才能享受公费医疗。体检合格后未将体检表交回校医院者,不发给医疗卡。
不享受公费医疗学生将全部自费。
享受公费门诊医疗的学生个人负担比例:(以下合同医院为北医三院;专科医院较多,以校医院规定为准)
(1)校医院就诊个人负担10%,经批准转入合同医院、专科医院个人负担20%,非合同医院急诊个人负担20%。
(2)公费医疗的其它诊疗费用(如住院、特殊病情等)可咨询校医院。
2、医疗卡注意事项
学生就诊时须持有公费医疗卡才能享受公费医疗。为了避免医疗纠纷,医疗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
如果持其他人的公费医疗卡看病,一旦发现将没收医疗卡,暂停公费医疗3个月,学生做书面检查并上报院系。
若公费医疗卡丢失或无照片,无法享受公费医疗,补办公费医疗卡需个人提供书面申请,注明原因并由所在院系盖章确认,到校医院保健科备案后方能给予补办,补办费3元。咨询电话:82320885
3、就诊开药
就诊时医生会在病历本上记录就诊情况及处治方案,按“急三慢七”原则用药,不得超量。
4、转院事项